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
20 —20 学年度第 学期监考变更申请表
考试课程名称 | 开课院系 | |||
考试时间 | 考试地点 | |||
原监考 教师信息 | 工号及姓名 | |||
所在单位 | ||||
请假事由 | ||||
调整后监考 教师信息 | 工号及姓名 | |||
所在单位 | ||||
联系电话 | ||||
院、系审批意见 学院主管意见(签名)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| ||||
教务处备案 年 月 日 | ||||
教务处制
说明:1、监考安排审核并公布后,原则上不再允许变动。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,必须按要求填写监考变更记录表,申请人所属单位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、签章。
2、必须注明所安排监考的课程名称、考试周次、日期(含星期)、时间、考试地点、更换原因等有关监考事宜。
3、监考变更记录表一式二份,一份报教务处,一份由原监考人员所属学院留存。有关监考事项、监考材料的落实、移交和对调整后监考人员的相关事宜通知,由提出变更的申请人负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