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专业建设:组织新专业申报、建设及专业结构调整。
二、课程建设: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、系列课程建设等课程建设工作,包括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、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程的建设。
三、教学文件制定:组织各二级学院制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标准等相关教学文件。
四、质量监控:教学常规质量评估和检查,配合教学督导室实施教学管理的跟踪评价与检查。
五、教学成果:负责组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、审批。
六、评学评教:负责组织开展网上评学评教及数据统计分析。
七、师资建设: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。
八、教改研究:组织开展各级教学研究工作,包括国家、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、审核、检查、鉴定。
九、信息交流:组织全院教学情况信息交流,教学经验推广,提供教学工作的意见,组织校级教学工作例会召开。